3.打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执法和行政法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例和决议;
决议特赦;决议全国或者个体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迫状态;决议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议全国总发动和局部发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二、组成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重要职权
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中央国家机关的主要组成部门。
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多样且重要是考题中考察相对多的知识点希望大家在看完这些后能够清楚地掌握全国人大常委的相关内容对全国人大常委能有一个全新全面的认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事情;
5.重大事项决议权
一、性质
依据现行宪法的划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全国人大配合行使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执法以外的其他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4.打消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执法相抵触的行政法例、决议、下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委员长、副委员长一连不得凌驾两届。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名称可是我们许多人不太清楚他到底是什么并不能完全相识这一机构的组成和职权等。
那我们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一下中央国家机关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学习其性质、组成、任职以及重要职权有哪些消除大家的疑惑。
解释宪法对执法条文自己需要进一步明确界线或作增补划定而作的立法解释保障宪法和执法的准确实施。可是我们需要注意修改宪法主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宪法主体为全国人常现行宪法除划定全国人大监视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视宪法实施的职权因此有权监视宪法实施则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都可以;
1. 立法权
2.宪法和执法的解释权
三、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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